特区政府于去年施政报告放宽出租物业的按揭成数,非自住物业最高可借七成按揭,贷款人申请时可申报租金收入计算入息,令贷款灵活度提高。租金收入需打厘印,以八折计算;尚未租出的物业则可申报“拟租金收入”,银行多以六至七折估算。
供款与入息比率方面,出租物业的月供上限已提升至收入50%,与首置自住物业看齐。倘若借款人持有多个物业,银行将合并计算所有物业的供款,确保不超过上述比例。此外,金管局微调租金收入扣减率,由以往至少30%回调至最少20%,有助租金收入更大比重计入贷款入息,减轻借款人负担。
若物业原申请高成数按揭(超过七成),如欲用作出租,必须先将按揭成数降至七成或以下,取消按揭保险(俗称甩按保),并获银行同意,否则属违约行为。有需要者甩按保时可退还部分保费,过程中也可同时申请转按以争取现金回赠。香港按揭保险公司自2024年8月起,开放特定情况豁免自住要求,业主须提交证明及声明,且不可持有其他住宅物业。这使部分家庭因特殊需要可合法出租自用物业。
整体来看,放宽出租物业按揭成数及相关规定,提升了投资者的贷款能力及市场流动性,有助稳定及活跃租赁市场。借款人应谨慎评估财务状况,合理安排贷款申请以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