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新地收租约30年的中半山帝景园第2及3座,去年开售拆售。
本港不少发展商都是上市公司,卖楼是重要收入来源,卖楼花更是长久以来的卖楼策略。曾经,发展商可以将卖楼花的收入,按项目建筑进度入账,及后因发展商滥用预售楼花收入,甚至出现烂尾楼,令买家蒙受损失,由此政府修订会计准则,要求发展商设立独立信托户口处理预售楼花收入,并以项目获批入伙纸后才可正式入账。
完成交楼手续才能入账
到了2018年4月再生效新一份修订入账准则,是必须确认物业完成分契手续,且拥有权与风险已正式转移给买家后才能入账。意即是发展商必须完成所有交楼手续后,收入才列入财务报表。
现时市场积压不少现楼货尾单位待售。发展商面对每年均要“交业绩”的压力,而预售楼花无助于年度业绩表现,近年转而卖现楼或极短期楼花期的货尾,并出售原作长线收租物业。如新地(00016)收租约30年的中半山帝景园第2及3座,突然于去年开售拆售;恒隆地产(00101)今年初开始拆售持有收租逾20年的东半山御峯;希慎兴业(00014)更将持有约40年的湾仔竹林苑,于今年中开始拆售。
发展商不在几年前楼市处历史高峰时拆售此类豪宅物业,反而目前楼市已跌约30%、租赁市场却急速反弹之时才沽售此类贵价物业,难免让人感到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