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小米三高层雷军(中)、林斌(右)及周受资(左)亮相新闻发布会/大公报记者何嘉骏摄
香港首只以“同股不同权”形式上市的小米(01810),在上市前向创始人雷军“豪派”百亿元(人民币,下同)基于股权的酬劳。管理层强调“雷军事前不知情”,但证券界质疑当中的合理性。至于推迟在内地发行CDR(中国存讬凭证)的计划,小米管理层表明,与中证监并无分歧,惟暂无意重启CDR计划。
招股文件显示,小米在今年4月初,向雷军控制的SmartMobile以1599美元的对价发行6395.9619万股B类普通股。该次股权激励确认98.27亿元股份支付费用。作为雷军对公司贡献的股权奖励。
小米联合创始人兼总裁林斌昨在上市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表示,这是在雷军并不知情前提下,由数个董事开会一致赞成通过的决定。他表示,雷军过去八年带领小米团队由零开始,同时改变中国制造业,形容所有董事均认为雷军的股权奖励“实至名归”,强调“股权激励”机制并非小米一家独有。
所谓“股权激励”是企业为留住核心人才的奖励机制,是常见的激励员工方法之一。主要是通过附加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
外界质疑“不知情”所指
不过,对管理层有关股权激励的回应,证券界直言感到惊讶。耀才证券研究部总监植耀辉指出,虽然环顾全球科技公司,确有不少个案向管理层送股作为奖赏,但“小米第一季non-GAAP只赚17亿,(向雷军)派98亿是天文数字,是否合理呢?”
至于雷军究竟知不知情?腾讯引述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邓峰分析称:“在正式表决之前,小米董事会秘书有通知义务,即将此议案书面呈给包括雷军在内的所有董事进行审议。雷军是小米执行董事,还是需要回避表决。因此,如果林斌说雷军未参与表决,那是正常的。但林斌说雷军对此不知情,那就是小米董事会秘书失职,未尽到通知义务。”
北京大学金融法教授彭冰猜测,“小米薪酬委员会主席针对奖励事项召集会议,林斌可能是说,雷军对该阶段的会议内容并不知情,因为薪酬委员会会议通常需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公司董事公开。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他与邓峰都认为,当这一事项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际,雷军理应知情。
记者查看小米此前通过中国证监会披露的CDR招股说明书显示,当时该股权激励是经董事会提议,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彭冰质疑,既然雷军作为当事人应该回避表决,怎么可能是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呢?对此,林斌昨日并未深入回应相应的程序瑕疵。
就小米推进在港上市之际,日前突然刹停在内地发行CDR计划一事,小米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周受资一再表示,此事经过反覆讨论,为确保作为CDR试点成功,决定先在港上市,然后在合适时间再以CDR上市。他解释说,推迟在内地上市,并非与监管机构之间存在分歧,更强调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和支持。被追问何时重启,他说目前未有计划。
未来业务可10倍增长
现时,智能手机业务占小米总收入约七成,雷军直言,手机业务未来10年的增速将会放慢,惟市场仍大,认为小米具备巨大的成长空间。他续说,小米已进入全球74个国家,未来将发展更多市场,“未来业务10倍以上的增长空间是能看得到的”。
至于中美贸易摩擦会否影响小米部署发展海外市场,联合创始人兼高级副总裁王川表示,在全球化经济体大前提下,各国需要互相依赖,对中美贸易长远仍感乐观。他又指出小米正在规划适时进入美国市场。
另外,雷军重申承诺硬件业务净利润不超过5%的指标,他指出,去年小米硬件毛利率为8.7%,虽然毛利率处于低水平,但不代表小米没有赚钱能力,更多可以靠互联网业务和生态链股权投资获得利润。他续说,未来硬件业务净利润维持在2%至3%,确保相关产品具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