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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腾讯等33企签反垄断公约 承诺推进行业自律

2021-07-16 04:23:38大公报 作者:李清心、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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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阿里及腾讯等互联网巨头签署反垄断自律公约。

  内地互联网持续加强“反垄断”的意识,阿里巴巴(09988)、腾讯(00700)、字节跳动、京东(09618)、小米(01810)等33家互联网企业,签署《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反垄断自律公约》,承诺积极推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以“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互联网引领数字经济新发展”为主题的中国互联网大会上,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联合多家互联网企业,针对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相关问题展开调研,拟定《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反垄断自律公约》。

  该《公约》由总则、基本原则、自律内容、公约执行、附则等五个章节组成,合共14项条款,主要号召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发展过程中,坚守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自主创新。

  创造良好行业竞争环境

  同时,倡议各互联网企业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承担主体责任,从维护国家和行业整体利益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共同创造良好行业竞争环境。

  首批签署《公约》的33家互联网企业包括阿里巴巴及关联公司蚂蚁集团、腾讯、小米、京东、网易(09999)、华为、搜狗、字节跳动、商汤科技、百度(09888)、滴滴母企小桔科技等。

  该批互联网企业承诺,不与其他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达成和实施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相关行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将依法开展投资并购活动,保持资本正常有序的扩张,避免实施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等等。

  保持资本正常有序扩张

  其中,在垄断协议层面,规定具有竞争关系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等形式,达成固定价格、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横向垄断协议。

  在中国互联网大会上,腾讯微信法务副总监梁博文发表题为“微信平台的合规治理”的主题演讲,介绍微信平台应对不同使用场景的合规路径,以及透过不同方式进行平台治理的规则体系。

  新闻分析 | 开放合作 共同做大市场

  中国监管机构的“反垄断”行动持续升级,罚款、整改、否决并购等陆续有来,为的是要维护市场有序扩张、良性竞争。

  在反垄断形势的大前提下,互联网市场生态亦出现改变。随着反垄断政策推进,昔日各个互联网企业筑起的自家围墙,被迫降下高度,甚至要凿开破口,让同业互相窥探其中。

  日前有消息传出,“双马”或会迎来破天荒的合作,腾讯(00700)和阿里巴巴(09988)正考虑逐步互相开放生态系统,包括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有机会引入微信支付,腾讯可能容许用户在微信分享阿里电商平台商品,或阿里通过微信小程序接触微信用户。

  腾讯阿里握手言和早前已有迹可寻,例如微信接入阿里旗下闲鱼、盒马集市、菜鸟等数款小程序,在今年新春前夕,阿里旗下淘宝特价版以名为“拣值了”一度登陆微信小程序,虽然上线不久便暂停服务,但可见两家互联网巨企尝试探索深入合作的可能。

  无论如何,反垄断政策对各方带来好处,既保障市场开放竞争,消费者亦有更好的自主选择权,巨企之间的合作有助实现生态系统互通,把市场“蛋糕”做大、做深。

  监管新趋势 引导企业自律守法

  33家互联网平台签署行业反垄断自律公约。有业内人士对此指出,行业自律是内地行业管理的方式之一。

  互联网反垄断持续释放加强监管信号,反垄断执法成本高、监管资源占用太多,应对数字经济反垄断的监管手段又比较有限,靠政府部门一个一个处罚,成本太高、进展太慢。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希望采取前置的方式,包括行政指导、行业自律等方式,由互联网企业主动承担自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的导向作用,引导鼓励企业自我审查,遇到问题或争议时,先争取在自律协议下协商协调。

  随着互联网反垄断标志性案件接连落地,这将是监管的一个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昨日在“国是论坛2021年中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表示,近期一系列互联网反垄断案涉及到两个重要领域,一是经营者集中或是并购,回应的是对资本无序扩张的顾虑;二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体现在平台排他性行为,这是近期反垄断法执法关注的一个重点。而一些传统竞争法、反垄断法关注的要素,如价格、垄断协议等,在数字经济领域相对有所弱化。近期反垄断执法的力度在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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