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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牌”出街       须购第三保

2018-06-05 03: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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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牌”正式名称为“试车牌照”,属临时牌照。运输署网页列明,根据香港法例第374E章《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规例”),试车牌照只供真正从事车辆製造、维修或经营者使用於驾驶持牌人管有的车辆作特定营运用途,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使用限制。试车牌照的有效期为一年。只要是真正从事车辆製造、维修或经营,可按业务需要申请试车牌照。

  根据法例,如车辆在违反试车牌照的使用规定及限制下在道路上使用,有关牌照持有人及司机均属犯罪,可被罚款2000元及取消有关牌照。业界申请试车牌照时,亦需购买有效第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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