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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平机会:或立例规管歧视内地人

2020-04-27 13:02:36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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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平等机会委员会考虑立例规管政见歧视。(大公报资料图片)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去年修例风波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香港衍生不少歧视问题,其中针对内地人的歧视问题明显恶化,例如有店铺表明不招待操普通话顾客。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主席朱敏健近日接受港媒访问时表示,因应新的社会环境,未来处理新移民及内地来港人士的歧视问题,不应再受制於现行《种族歧视条例》的框架,而应透过另行立法、宣传、教育「三管齐下」解决,展开无前设的广泛讨论。其中立法方面,若社会认同,可新订香港的第5条反歧视条例。

  朱敏健坦言,原本无想过将政见纳入反歧视法例,惟现今问题既明显存在,平机会难以视而不见。他解释,在社会撕裂的社会现况下,如果探讨反政见歧视立法,工作将「极其敏感、危险」,应先作详尽的背景研究,不宜随便在社会讨论。

  朱敏健认为,无论是有反对派区议员拒绝服务支持23条立法的市民,还是在议员办事处外贴出「蓝丝与狗不得内进」的字条,事件背后都反映着香港社会自去年6月起愈来愈撕裂,至今仍无改善的迹象。

  朱敏健特别提到,近月有不少文章、声音都认为,平机会应检视现有的4条反歧视法例涵盖範畴,可否处理其他歧视内容,包括歧视新移民、歧视非本地居民如遊客、来港工作人士等问题。而缠扰香港社会逾十年的新移民歧视问题,亦因为修例风波而激化。

  朱敏健强调,曾亲身接触过新移民妇女,深深明白到她们家庭、子女在香港所面对的歧视问题,加上修例风波、疫情下亦出现明显针对内地来港工作、旅遊等人士的不平等待遇,他认为相关问题已到了迫切的程度。他相信,如果能够直接针对问题核心立法,不让问题受制於原有框框可能更好。

  朱敏健再三强调,「不应用《种族歧视条例》的『招牌』将问题笠住」,而应研究其他各种方法,摸索出一个社会接受的新方向。他指,倘社会认为应立法处理,包括成立第5条歧视法例,法例内容亦可较现时4条反歧视条例更全面,不止针对现行4个条例的4个特定範畴。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张兴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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