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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廉署:打击故意妨碍投票及公开煽惑不投票

2021-10-29 21:19:22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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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表示,将采取预防及介入策略,要求社交媒体移除可能构成操控或破坏选举的内容。(中新社资料图片)

  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提名期明日(30日)开始,至11月12日结束,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廉政公署表示,经修订后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引入2项新罪行,包括将“故意妨碍或阻止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列为舞弊行为,及将在选举期间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列为非法行为。廉署将采取预防及介入策略,要求社交媒体平台或网站,移除可能构成操控或破坏选举的内容。

  此外,廉署执行处调查人员将于选举日派驻全港投票站,处理查询与投诉,有需要时采取执法行动。防止贪污处会在投票日当天,到访个别投票站,观察投票和点票过程。为防范有人在立法会功能界别下的指明团体“种票”,廉署经已发放指引,协助团体加强会籍管理。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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