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就有传媒报道错误引述选管会主席冯骅法官指,选民须于投票日携带投票通知卡方可投票,选管会发言人15日澄清,指投票日当日,选民只须带备香港身份证正本,便可于投票通知卡上列明的指定投票站投票。
发言人指,投票通知卡旨在方便选民得知他们获编配的投票站名称、地址及其他相关资料。合资格选民只须向投票站工作人员出示香港身份证,经核对后便可领取选票。
发言人续说,倘若选民因遗失香港身份证而未能出示香港身份证正本以领取选票,可提供“警署报失纸”(即证明已向警务人员报告该人的身分证明文件已遗失或毁掉的文件),连同载有该人姓名及照片的有效护照或相类旅行证件的正本领取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