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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25年大事记|2011:“十二五”规划首列港澳专章 外佣居港权“双非”孕妇惹关注

2022-06-15 15:03:46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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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回首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香港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风雷激荡里坚守初心,勇毅笃行中写就华章。大公文汇全媒体发布“回归25周年大事记”特辑,每天一篇,与读者一同回顾这非凡卓越的25年,祝福香港明天会更好。

  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推出港澳专章,支持香港提升竞争优势,促进两地合作发展,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这一年,外佣就居港权申请司法覆核,称《入境条例》中对于在香港连续工作满7年的外籍家庭佣工不能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限制违反基本法第24条,引致各界反对。双非孕妇湧港产子,使得医院床位短缺,引起社会关注。

“十二五”规划纲要首列港澳专章 助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香港特区政府举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论坛,让香港社会更深入了解国家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 (中新社资料图)

  2011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公布,港澳部分单独成章,详述香港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功能定位,显示出中央政府支持港澳地区发展,对香港的未来发展有重要意义。

  港澳专章提到,要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港澳专章对香港的未来发展有标志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强调中央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包括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帮助香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整体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增强香港在金融方面的全球影响力,协助国家利用香港的金融市场作为引进资金、配置资产,以及作为国家推动人民币“走出去”的平台,发挥“防火墙”和“试验田”的作用。

  二是强调中央支持香港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六项优势产业(包括环保、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检测和认证、创新科技及文化创意等)。助香港的六项优势产业在内地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同时透过互动合作,可以协助国家提升产业结构,特别是在服务业方面的发展。

  三是强调中央支持深化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继续实施《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并确定《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粤港合作的重要功能定位,包括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的金融合作区域和世界级城市群,以及支持广东对香港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并逐步将有关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明确了香港在珠三角区域发展方面的核心功能定位,对未来香港与内地省市进一步提升区域合作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和基础。

唐英年在论坛中从巩固提升、新兴产业、区域合作三个方面阐述《专章》关于香港的表述。(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把港澳单独列为一章,表明了中央政府对香港和澳门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坚定支持,不仅是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各界人士的要求,对港澳的长期发展亦有利。

  此后,港澳在国家的“十三五”及“十四五”规划之中,继续单独列为专章。国家一如既往为香港发展提供强大支持,亦提供无限机遇。

外佣欲申居港权 社会各界齐反对

旅游业雇员总会等五个工会举行记者会,指外佣若拥有居港权全面冲击旅百饮酒雇员。(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香港作为“移民城市”,每年都有不少人透过工作等方式来港,连续居住7年便可取得香港居留权,但是有几类人却不在此列。根据《入境条例》第2条(4)(a)指出,在任何期间内,非法入境者、违反任何逗留条件者、难民、被羁留者、政府输入雇员计划下受僱为外来的合约工人、受僱为外来家庭佣工、领馆人员、香港驻军以及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而留在香港者,不得被视为通常居住于香港。

  除了作为“移民城市”,香港也是著名的“外佣输入地”。据统计,在2010年3月31日,在香港工作的外佣合计有273,609人。不少外佣都渴望取得香港居留权,改善生活,但受制于《入境条例》规定而无法实现。

  外佣申请司法覆核 特区政府首战败诉

  2010年12月,3名外佣决定入禀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入境条例》中外佣不能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限制,称该条文抵触基本法第24条列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有效旅游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的条文。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事引起不少反对声音,认为若外佣取得居留权,将导致数十万印菲籍人士涌入香港,动摇本港的外佣政策,甚至改变香港的人口结构。有意见亦担心,若外佣取得居留权,可用“家庭团聚”的理由申请家人来港定居,到时候本地不少职位可能会被这些外来人口“霸占”,社会福利资源亦会被“瓜分”。

香港工联会服务业总工会、商业机构及家居服务从业员协会请愿,要求劳工处就外佣居港权案保障本地工人就业权益。(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社会各界对于外佣居港权问题普遍持反对意见,民建联短短数日内收集超过9万个市民签名,其中99%反对外佣取得居港权;工联会举行“捍卫本地工人就业申诉大会”,担心外佣及其家属取得居港权后会抢去本地工人在其他行业的职位;甚至不少网民自行发起“爱护香港”行动,反对外佣取得居留权,担心他们抢占社会资源。

  2011年8月22日,有关外佣是否享有居港权首宗案件开审。9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入境条例》中限制外佣申请居港权的条文违反《基本法》,宣布政府败诉。社会各界对判决表示失望,并支持政府上诉。

  2011年10月4日,特区政府就外佣是否拥有居港权案的初审判决提出上诉。

工联会联同各行业属会代表和会员,以及全港18个地区服务处代表游行示威,向特区政府表达捍卫港人劳工权益的诉求。(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终审法院驳回外佣上诉 居港权争议尘埃落定

  外佣居留权案件纷扰近2年,2013年3月25日,香港终审法院裁定外佣争取居港权败诉。判词指出,僱佣合约限制外佣只能服务指定的雇主,并不能从事其他工作,且外佣来港前已经知悉其目的并非以香港为定居地,因此并不符合基本法第24(2)(4)条的“通常居住”定义的解释,故而《入境条例》没有违宪。

  事实上,外佣在来港工作办理签证时,必须签署“从外国受聘来港家庭佣工签证/延长逗留期限申请表格”,向香港特区政府承诺“本人无任何原因不能返回原居地,而本人亦无意于完成或终止上述僱佣合约后不返回原居地”及“本人将于完成僱佣合约或终止僱佣合约后的两个星期内离开香港。”因此外佣就是否享有居港权作出司法覆核,乃违背办理工作签证来港的承诺。

双非孕妇湧港产子 医院床位短缺惹关注

游行人士撕毁“双非父母”婴儿出世纸,寄意政府不应承认婴儿的居港权。(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在“庄丰源案”以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港生产的婴儿并不能够取得居港权,但2001年庄丰源(父母皆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祖父(香港永久性居民)入禀香港法院申请司法覆核,争取为庄丰源申请居港权,终审法院于2001年7月20日判决庄氏胜诉,裁定《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第24条所定义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自此在香港出生的“双非婴儿”即拥有居港权。所谓“双非婴儿”是指父母皆非香港居民,在香港出生的婴儿,他们一出生便可以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权。

  “自由行”计划实施 双非孕妇湧港产子

  2003年沙士疫情严重打击香港的零售业及旅游业,为刺激本地经济,香港推行“自由行”计划吸引内地游客来港。该计划让不少内地孕妇可以合法来港产子,使得本港“双非婴儿”数目在几年内急增,由2001年的620人上升至2011年的35736人。因为大量“双非”孕妇来港产子,使得本地医院的孕妇床位需求急增,不少本地孕妇难以预约到床位,引发市民不满,纷纷示威反对“双非”孕妇来港。

本地孕妇游行示威,反对“双非”孕妇霸占大量床位。(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为能够限制双非孕妇来港产子,2007年特区政府曾尝试推行具针对性的医疗及入境措施,包括让所有孕妇(包括本地及“双非”)必须预约本港医院接受产前检查,将预约名额优先提供给本地孕妇,提高非本地孕妇产科相关服务的最低收费等。另外,入境事务处加强“双非”孕妇的入境检查,必须提供本港医院发出的预约确认书,否则会被拒绝入境。但相关限制措施成效不似预期,“双非”儿童数量仍是逐年递增。

  特区政府推“零双非”政策 “双非婴儿”数量锐减

  针对“双非”问题日趋严重,民怨沸腾。2012年4月,当时为第四任行政长官当选人的梁振英表示,在上台之后,将推行“零双非”政策,指不能保证2013年后于香港出生的“双非婴儿”可以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

  2012年4月26日,医管局决定香港所有公立医院无限期停止接受非本地孕妇的预约分娩,所有私家医院停止接受“双非孕妇”在2013年1月1日或以后的预约分娩。自此“双非婴儿”数目大幅下降,由2011年高峰时的35736人减少至2013年仅790人。

责任编辑:郭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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