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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25年大事记丨2015:84间内地高校免试招港生 政改方案被否普选无期

2022-06-20 15:22:42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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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回首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香港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风雷激荡里坚守初心,勇毅笃行中写就华章。大公文汇全媒体发布“回归25年大事记”特辑,每天一篇,与读者一同回顾这非凡卓越的25年,祝福香港明天会更好。

  2015年,内地免试招生计划进一步扩大,便利香港学生北上升学,促进两地学术交流,鼓励港生融入国家发展,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这一年,港人期盼已久的政改方案因反对派的“阴谋”而遭到否决,硬生生剥夺了港人落实普选的权利。

  中央力推免试招生计划 港生北上升学融入国家发展

“2015内地高等教育展”在香港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举行,为有意赴内地升学的香港学生介绍免试收生计划。(中新社资料图)

  2009年9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开始实施高中及大学新学制改革,以香港中学文凭考试(DSE)将逐步取代香港中学会考及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此项政策导致2012年香港将出现两届高中生,约105000人同年毕业,学位竞争人数倍增,学生升学压力骤然增加。有见及此,中央政府为纾缓香港学生的升学压力,扩大他们的升学途径,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于2011年访港期间宣布,自2012年起试行香港学生豁免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联招考试),允许内地部分高校可根据DSE成绩择优录取香港学生。

  随后,国家教育部制定相关升学政策,允许内地63所高校自2012/13学年起对港免试招生,香港应届DSE考生均可以报名参与,最低录取标准“3、3、2、2”,即DSE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3级或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或以上。若考生参与“校长推荐计划”则最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至于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2、2、1、1”。

  内地免试招生吸引力大 逾万港生北上升学

 
香港学生参加内地免试招生计划展览,了解内地高等院校资讯,为未来铺路。(资料图片)

  内地免试收生计划一经推出吸引不少香港学生报名,由2012年推行开始,截至2021/22学年,共有约3.4万名香港学生报考内地高等院校,当中超过1.5万名学生获录取。

  随着大量香港学生选择北上升学,内地免试招生计划高校数量亦不断扩大,2015年,参与计划的高校数量增加至84所,至2022/2023学年扩展至129所。“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亦进一步放宽,四科核心科总分数达10分或以上,且每科不低于第2级即可。

  教育局资助港生升学 两地学历互认不断改善

  为了进一步鼓励学生北上升学,教育局在2014年8月推出“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为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提供港币15000元的全额资助,或7500元的半额资助,之后资助金额进一步提升至全额16800元,半额8400元。另外,由2017/18学年起,教育局更推出“免入息审查资助”计划,向每名合资格的香港学生提供每年定额5600元的资助。

  事实上,在内地免试招生计划推出早期,不少港生因担心两地学历是否能够互认而对北上升学有所顾虑。国家教育部与香港教育局其实早在2004年7月就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两地院校在升学衔接上正式互认学士学位及以上资历。香港获内地认可的大专院校,除了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8所院校之外,还包括其他12所拥有本地学位颁授的院校,内地则有逾900间普通高校获本港教育局认可。至今两地互相承认学历的合资格院校数目仍然在不断上升,港生在内地完成学业后,可以选择回港发展,亦可选择留在内地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

  反对派从中作梗 政改方案遭否决

香港市民集会支持通过政改方案。(新华社图片)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宣布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俗称“政改方案”),由此香港各界遂开始积极推动政改方案。

 
香港特区“政改三人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左2)、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左1)。(中新社资料图)

  2013年10月17日,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宣布成立政改咨询专责小组(俗称“政改三人组”),由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时任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和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三人组成,就政改咨询作好准备。然而就政改方案的落实,各界都存在不少争议,其中不少反对派人士不顾基本法条文,坚持必须加入“政党提名”、“公民提名”等提名方式。

  对此,“政改三人组”之一的袁国强指出,“公民提名”有违基本法条文,根据基本法第45条指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唯一拥有实质提名权的机构只有提名委员会,任何建议偏离法律基础,乃违反基本法。

和平论坛发起集会及游行支持通过政改方案。(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因香港各界始终无法就政改方案具体措施达成共识,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通称“831决定”或“831框架”),宣布提名委员会的人数、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须按照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1200人)、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并且规定不实行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行政长官参选人须获得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支持才能成为候选人,候选人数目限在2至3位等。经过全国人大的一锤定音,终于落实了政改方案提名方式,各界都欢迎人大“831决定”,甚至不少香港市民都热烈期盼政改方案可以早日通过。

2015年6月17日,香港立法会17日开始审议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决议案(俗称政改方案)。(台湾“中央社”图片)

  然而,对于全国人大“831决定”,部分反对派议员依旧坚持己见,不顾基本法条文,不顾香港市民的热烈期盼,威胁不让政改方案通过。2015年6月18日,香港立法会就政改方案进行表决,在会前部分反对派议员已经声明将会就该议案投反对票。当时政改方案必须获得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才可通过,而反对派人数已经超过三分之一。因此,大批支持政改方案的议员被迫采取“缓兵之计”,在表决前离开会议厅,企图以“流会”的方式为政改方案通过争取更多时间,但却因为沟通失误导致无法“流会”,而让议案以8票支持,28票反对大比数遭到否决。事后,支持政改方案的议员为自己的失误道歉。随着政改方案被否决,香港特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梦想破碎,香港的民主之路因为反对派“阴谋”而步伐受阻。

支持政改的立法会议员召开记者会表示,对政改方案被否决表示遗憾,并对反对派否决政改方案感到愤怒,认为他们必须承担否决普选的责任。(中新社图片)
责任编辑:陈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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