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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公众咨询文件 全文来了!

2024-01-30 12:38:26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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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公众咨询文件公布。

  政府今日(30日)展开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邀请市民表达意见,咨询期为期1个月,至2月28日为止。咨询文件全文已在保安局网页公布。

  咨询文件建议订立一条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全方位应对香港特区现在和未来可能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咨询文件共九章:

第1章: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本章阐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国家安全的涵义,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以及《宪法》、《基本法》第二十三条、《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相关的规定。

第2章:应对国家安全风险及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体系

  本章分析近年香港特区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以及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体系的需要,并阐述是次立法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研究方法及立法方式。

第3章:叛国及相关行为

  本章研究以下现行《刑事罪行条例》中“叛逆”及相关的罪行、外国的相关法律,以及建议完善有关罪行的方向。有关罪行包括:

  “叛逆”罪

  普通法的“隐匿叛国”罪

  “叛逆性质的罪行”

  “非法操练”罪

第4章: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行为

  本章研究现行《刑事罪行条例》中“煽惑叛变”、“煽惑离叛”及“煽动意图”相关的罪行、外国的相关法律,以及建议完善有关罪行的方向,主要包括:

  把上述罪行完善并纳入建议《条例》中,使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更归一;

  切合香港特区现今形势,修订“煽惑离叛”罪的对象范围,以及完善“煽动意图”的定义;

  新增“叛乱”罪,以处理属一个中国内的严重内乱行为。

第5章: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

  本章研究现行《官方机密条例》中与“保护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条文、外国的相关法律,以及建议完善有关罪行为的方向,主要包括:

  (一) 就“ 保护国家秘密”,建议包括:

  定义“ 国家秘密”;

  就保护国家秘密订立相关罪行(包括“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管有国家秘密”及“非法披露国家秘密”);

  整合现行《官方机密条例》中与“ 国家秘密”相关并涉及公职人员及政府承办商的罪行,及如何定义“ 公职人员”以完善涵盖范围;

  禁止公职人员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而:非法披露看来属机密事项的资料等罪行;及非法在离开香港特区时管有国家秘密。

  (二) 窃取或非法披露国家秘密,通常与间谍行为有密切关系。就“ 间谍活动”,建议完善《官方机密条例》中有关“ 谍报活动”的条文并增加新罪行:

  更新“谍报活动”罪的条文以及相关用词(“禁地”及“敌人”)的释义;

  在原有的间谍行为外,进一步禁止为有损国家安全目的而勾结境外势力进行特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令有关罪行可以涵盖现今常见的间谍行为;及

  涵盖参加或支援境外情报组织或接受境外情报组织的利益等现代间谍活动模式。

第6章: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等活动

  本章研究外国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和对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相关法律,并建议于建议《条例》中就有关行为和活动新增此类罪行。

第7章: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

  本章研究外国国家安全法律中的“境外干预”罪,该罪行一般涵盖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势力透过不当手段干预某外国的事务。此外,本章亦研究如何完善现行《社团条例》中与维护国家安全或禁止政治性团体与境外政治性组织有联系有关的条文,以达至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在香港特区运作的目的。

第8章:建议条例的域外适用性

  本章研究就罪行的域外效力方面,国际法原则及国际惯例、现行《香港国安法》的规定、现行法律,为建议《条例》的域外适用性提供建议方向。

第9章:与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章分析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就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侦查、执法、检控、审讯,以及处理维护国家安全事宜的经验,并探讨如何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相关事项,包括:

  现行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权力及诉讼程序的规定;

  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经验所揭示的短板和不足;

  保障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员。

  保安局发言人强调,就基本法第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正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特区居民和在香港特区的其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确保香港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法律保障。在拟备咨询文件中的建议时,特区政府已全面审慎考虑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的相关条文。危害国安的风险每日仍在,必须把握时机尽快立法,应对持续的国安风险和威胁。

  巿民可于2024年2月28日或之前将意见电邮至BL_23@sb.gov.hk、传真至2868 5074,或邮寄至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0楼保安局。咨询文件的电子文本及相关的小册子已上载至保安局网站的专题网页,有需要的公众人士亦可到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印刷文本。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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