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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首引反恐例控“屠龙小队”10黑暴

2024-02-20 15:24:28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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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例风波期间,黑暴和“港独”分子不断制造武器及暴行,形成本土恐怖主义。警方由2019年底至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前,侦破多宗包括“屠龙小队”等黑暴极端组织、个人的炸药及真枪实弹案。控方律政司对14人提出起诉,并首次引用《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控告其中10人串谋作出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罪,该罪行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高等法院昨日处理部分被告的答辩,当中8人承认串谋谋杀及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等罪。法院今日继续处理认罪被告承认案情。

  黑暴极端组织“屠龙小队”部分成员联同其他人,计划在2019年12月8日由乱港组织“民阵”发起的所谓“国际人权日游行”期间,在湾仔设下两个炸弹,企图引爆造成伤亡,幸当日警方及早行动拘捕部分涉案者,挫败其计划。

  警方随后再于多区搜出手枪及子弹,再拘捕多人,包括“12逃犯”之一张俊富及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钟雪莹等,他们被控以包括《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下的“串谋作出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罪,以及交替控罪等罪名。

  8被告向法官确认认罪答辩

  昨日共有14名被告上庭,上午有无业男子黄振强、男工程人员吴智鸿、男学生张俊富、无业男子张铭裕、男学生严文谦、男电影制作员李家田 、男技术员赖振邦、女设计师钟雪莹、物业管理男助理许湛荣、无业女子刘佩凝;下午有无业男子彭军壕、无业男子苏纬轩、男仓务员蔡凯明及男维修技工陈玉龙。

  当中有8名涉案被告向法官确认其认罪答辩,包括黄振强(22岁)、吴智鸿(24岁)、张俊富(22岁)、钟雪莹(29岁)、苏纬轩(18岁)、彭军壕(33岁)、蔡凯明(21岁)及陈玉龙(27岁)。

  其中,3名被告黄振强、吴智鸿及彭军壕,承认《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下的“串谋作出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罪,控罪指3人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8日期间,在香港与他人一同串谋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体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放递、放置或引爆两个爆炸性装置。

  吴智鸿另承认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控罪指他于同年12月8日在炮台山富泽花园管有1支手枪、4个弹匣及106发弹药。至于黄振强及吴智鸿的串谋谋杀罪及管有爆炸品罪,将待今日两人承认案情后,存档法庭。

  被告苏纬轩,则承认串谋谋杀、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使用枪械或弹药意图拒捕共3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与他人串谋谋杀警员,以及同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园连同钟雪莹管有1支长枪、6个共载有211发弹药的长枪弹匣及两个载有30发弹药的手枪弹匣,意图用以危害生命及同日同地使用1支手枪图阻止合法被逮捕。

  钟雪莹承认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

  被告陈玉龙,承认串谋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控罪指他2019年7月1日至翌年1月17日期间在香港串谋苏纬轩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以及2020年1月17日在沙田广源邨广松楼一单位,无牌管有1支手枪、4个弹匣及92颗弹药。

  被告张俊富,是“屠龙小队”成员,承认管有爆炸品及无牌管有枪械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12月3日至8日在荃湾致利工业大厦某单位管有两盒烟火,以及同年12月8日在同一地点管有4个载有诺香草胺的喷罐。

  被告蔡凯明,则承认协助及教唆制造爆炸品罪,控罪指他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香港协助及教唆吴智鸿、赖振邦制造两个引爆器。

  6人不认罪 押后审讯

  其余6名被告,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许湛荣及刘佩凝否认控罪,押后审讯。除刘佩凝续准保释外,其余被告须继续还押看管。

  被告认图游行中射杀警员

  修例风波期间,黑暴和“港独”分子制造武器包括炸弹以及进行暴击,形成本土恐怖主义。昨日庭上公开案情,钟雪莹承认案情指,2019年12月8日反中乱港组织“民阵”发起的所谓“国际人权日游行”期间,其男友苏纬轩为计划中的枪手,获指派在游行中射击警员,并管有1支手枪、1支长枪及大量弹药。

  案情指,苏纬轩等串谋者,计划在轩尼诗道游行路径途中,放置以10公斤至20公斤炸药制成的一大一小两个炸弹,按计划由“屠龙小队”成员损坏街上亲政府或中资店舖,引诱警方到场后即引爆小炸弹,威力可导致方圆逾百米人士丧生。

  同一时间,苏埋伏在附近建筑物高点,用AR-15长枪射击警员引起恐慌,逼使警员靠近大炸弹时引爆,其威力可导致方圆逾四百米人士丧命,令警员死亡,串谋者再拾取警员佩枪作为己用。原订计划当日,因有其他串谋者被捕,令计划事败。

  其后,苏纬轩与钟雪莹迁入大埔翠屏花园C座一单位躲藏,并带同涉案手枪、AR-15长枪及大量弹药。同月20日晚上,两人离开单位期间,苏被一名警长埋身截查,即从腰间拔出手枪上膛向一名警长开一枪,幸警长及时按下其右臂未被射中并将苏制服。翌日凌晨,警方搜查两人单位,在睡房床下检获1支长枪、6个共211发弹药的长枪弹匣、2个共载有30发弹药的手枪弹匣加上一件黑色防弹背心。

  开群组筹款“助养”黑暴 两人认洗黑钱候惩

  两男女于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利用Telegram群组“仔女有餐温饱助养小朋友计划”进行筹钱,声称“希望可以帮到各位发梦嘅仔女”,又列明“资金会100%用落仔女身上”包括紧急资金、医疗及住宿等。两人共筹得逾167万元,惟将部分款项中饱私囊。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开审,两人承认共6项“洗黑钱”罪。暂委法官邓少雄将案件还押至3月13日判刑,待索两人背景报告,以及为曾患思觉失调等症的女被告索取精神及心理报告。

  案情指,两被告为朋友关系,男被告李敏聪(31岁)没有任何报税纪录,曾任销售员及为人组装电脑;女被告袁慧雯(27岁)则在一间工程公司工作,月薪约1.2万元。两人在港均没拥有公司及物业。在2019年9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两人持有的6个银行及支付工具账户内出现大量存款及提款,李涉及约136万元,袁则涉约31万元。两人于同年11月及12月被捕。

  在案发的两个半月间,两人的账户款项急增,当中在李名下5个包括恒生银行、渣打银行、香港赛马会、PayMe、拍住赏账户,涉及多达573项交易纪录,其中一笔存款由存款人在备注写上黑暴常用口号。袁的 PayMe账户亦涉及266项交易。一次袁想动用其PayMe账户的钱去购物,李则叫袁“帮手用一啲钱”,因有“家长”给了他们50万元,当中一半是给“仔女”,其余是给他们两人。

  李又曾告知袁自己留了四五十万元,打算用作开店;两人又曾商量去日本和台湾旅行,李指可以住豪华一点。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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