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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案李家田警诫下认西贡试枪

2024-06-12 10:08:14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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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暴极端组织“屠龙小队”与其他激进团伙策划于2019年12月8日借“民阵”游行,在湾仔制造连环爆炸及枪击警员案,控方第二名从犯证人彭军壕昨日(11日)完成作供,控方传召拘捕被告李家田的警员作供。该警员证人作供表示,李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曾多人在西贡轮流试枪,他在开枪后知悉是真枪,试枪后取走一支枪,并一度随身携带数天。

  昨日作供的警员杨立隆,于2006年加入警队,案发时驻守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杨昨日在主问下确认,2020年6月11日早上奉命到上水古洞麒麟村,以涉嫌“串谋有意图伤人”拘捕李家田及进行搜查。

  据杨作供表示,他向李发出被羁留人士通知书,李签名确认并要求查看搜查令。其后,杨按上级指示搜查李的房间,发现6部手机、一部iPad和一部电脑,李家田同意提供密码解锁。警察重点搜查队到场搜证,杨陪同李在旁观察,至下午近6时半完成搜证。

  “支枪畀返鸿仔,佢话要返嚟做嘢”

  杨将李带到落马洲警署,向他发出补录口供副本及第二份被羁留人士通知书。其后,杨将李带至上水警署,发出第三份被羁留人士通知书,在李家田吃过晚饭后,开始进行录影会面。李在警诫下称:“只係去过西贡试枪,跟着支枪畀返鸿仔,佢话要返支枪嚟做嘢。”

  警方问李:“为何要试枪?”李称:“鸿仔想试下支枪可唔可以射到子弹,之后畀支枪我叫我试。我开完之后就知支枪係真枪。”

  荃湾斩人事件衍生“屠龙小队”

  庭上播放被告李家田于2020年6月11日的录影会面影片,历时约两小时。法官张慧玲先提醒陪审团,表示李在录影会面的陈述牵涉其他被告,但由于其他被告当时不在场,故李的陈述不能视为针对其他人的证供。

  李在录影会面中称,自己的Telegram用户名为柠檬及黄又南。2019年8月5日,荃湾发生斩人事件后,他在附近周围行,继而认识到约20人,并与他们在Telegram成立群组,当时旨在“保护”在地铁站外张贴及阅读文宣的人,其后部分人退出群组,只剩下约10人,最终该群组演变成“屠龙小队”。

  李供称,当时只知道“屠龙”队长叫做Happy healer,但不知他的真正全名,只知道有个“强”字。

  2019年10月至11月,“屠龙”队长在群组中提及试枪,李家田和另一人参加,于试枪日在彩虹坐小巴往西贡,再转乘的士到某山头后,其后得知鸿仔一方共约4人。众人步行约两小时到达一处有许多树、附近有士多的地方,鸿仔拿出手枪,先对空地射一枪,各人再轮流试枪,鸿仔对李称:“你揿个掣得架喇”,李扣下扳机后便发出“砰”一声巨响。

  李家田在录影会面中称,鸿仔最后表示其中两支枪有问题,并把弹壳执起扔到海中。在步行至出口期间,鸿仔突然加入试爆环节,拿出用保鲜袋盛载的粉状物,插引线后点火,其他人退后约5米,随后发出巨响。

  在录影会面中,李家田在警员追问下解释,试枪后取走一支手枪,“之后几日都袋住喺身”,及后鸿仔私信他称欲取回手枪,李家田遂将之交还。

  据早前证供指,认罪的被告黄振强账号名为Happy healer,涉案同谋吴智鸿账号是鸿仔。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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