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1月26日,阳光城发布关于为子公司重庆穆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6.3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70%。
截图自深交所公告
就本次担保实际情况,公告显示,阳光城全资子公司深圳阳光城控股将其持有的深圳阳光城实业100%股权转让给五矿信托,进行让与担保,东莞光启房地产购房尾款提供质押(金额以实际质押登记为准),其他的融资金额、期限、担保条件等均保持不变。
公告显示,阳光城于2020年7月2日披露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重庆穆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持有85%权益的子公司重庆穆光房地产接受五矿信托提供12.3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全资子公司东莞光启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东莞光启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一股东方刘旭东按权益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重庆穆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另外,公告特别风险中提示,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95.3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0.14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41.7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