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据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北京中海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于4月18日被罚20万元。

截图自信用中国
据了解,2020年1月16日至2021年9月6日,北京中海宏业为推广其销售的商品房,在微信公众号“北京中海丽春湖墅”上发布了标题为《视频曝光89㎡地铁洋房360°解析》的文章、视频。文字内容含有:“超值购买置业性价比之最……区域内同面积洋房拓展面积最多、得房率最高”;视频内容含有“您在交房之后可以自己打掉这个黄线上所存在的这堵墙,……进而我们可以包含出这种敞开阳台赠送一半面积的空间。”等内容。该广告由北京中海宏业制作发布,无广告费用。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对大公房产表示,北京中海宏业被罚,因为其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企查查显示,北京中海宏业成立于2018年3月6日,法人为成欣,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所属集团为中海地产。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中海宏业总政罚款总额为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