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房产 > 地产 > 正文

天津发布楼市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0%

2022-09-16 21:44:38大公房产 作者:江舟舟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大公房产讯  9月16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具体举措。

  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表示,一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落实天津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金融、财税、公共服务等配套支持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发展长租房市场,引导住房租赁企业结合市场需求扩大房源供给,稳定住房租金水平,满足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二要支持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非天津市户籍且在天津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当地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指出,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天津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此外,居民家庭将原有1套住房通过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而居民家庭在当地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后,并将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还可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

  在备受关注的住房信贷政策上,据了解,天津本次优化了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首套认定标准,并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根据《通知》,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当地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对于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当地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同时,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

  据了解,为减轻居民利息负担,天津市对于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除了上述措施,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面,《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要积极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信贷需求,依法支持存量非住宅项目盘活。金融机构要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建企业、材料供应商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上下游企业融资连续稳定,确保项目建设。银行机构要加强对按揭合作项目施工进度和建设形象部位的尽职调查,确保相关项目条件符合国家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另外在税收上,《通知》还称要降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3%确定;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15%执行。
责任编辑:李琪
大公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