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2月16日,中国恒大发布有关恒大物业约134亿元的存款质押被相关银行强制执行一事的独立委员会独立调查结果。
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8月02日期间,恒大物业的六家附属公司(分别是金碧物业、金碧恒盈、金碧华府、恒大恒康、金碧世家和金碧恒康)通过银行1–8,为多家第三方公司(作为被担保方)融资提供该质押,相关的资金透过部分被担保方及多家通道公司(扣除费用后)划转至本集团。
总体而言,自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因质押担保期限届满,触发质权实现条件,被银行强制执行的恒大物业附属公司存单质押的总计价值为人民币134亿元。
对此次质押的背景和原因,中国恒大称,2020年12月中至下旬,基于集团的资金需求,集团提出开展一个专项融资业务,具体方案为利用附属公司对外做质押,为第三方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第三方融资所获取资金投入到集团,以支付在2021年2月的负债或应付款。该质押的目的是继续利用专项融资业务,为集团的其他营运及财务需要获得资金,包括支付在2021年不同时间点到期的负债及应付款。
中国恒大表示,在2022年7月22日的初步调查中,公司时任执行董事夏海钧、潘大荣,中国恒大及恒大地产时任执行总裁柯鹏参与了该质押的相关安排。因此,董事会决议要求他们辞职,经调查后,独立委员会不建议恢复夏海钧、潘大荣、柯鹏原有职位。
对于该质押事件的发生,独立委员会称反映出集团存在潜在的内控问题。如,附属公司层面的一些批准交易者严重依赖内部项目负责人(即负责提起事项供审议的个人或部门)在寻求批准之前对拟进行交易承担所有必要的合规检查。因此,批准交易者对拟进行交易的目的、理由和细节只进行了有限的独立审查。此外,恒大物业和本集团共用处所保管公司印章,以及使用相互连通并有时重叠的用印审批系统,使得恒大物业附属公司的公司印章有可能在获得公司或恒大地产的高级管理人员批准,但未得恒大物业管理层批准的情况下,被使用。
中国恒大指出,正与恒大物业商讨偿还该质押所涉及款项的方案,方案主要透过中国恒大转让资产予恒大物业抵销相关款项。在有关偿还方案落实后,将发出进一步公告。中国恒大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恒大物业也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划扣或划转的134亿,公司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质押担保合同的约定向被担保人,或依据债权债务关系向资金实际流入方或使用方追偿。
针对此事,中国恒大集团行政总裁、执行董事肖恩表示,尽管调查有了结论,但集团和公司在风险化解委员会公司法律顾问和合规顾问的监督、建议下,加强力度进行内部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的建设绝不会停步。
另外,肖恩还也恳请各方能够继续给与中国恒大和恒大物业一些时间,集团将全力支持两家境外上市公司主体,积极探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推出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同时,中国恒大也将遵循香港法律及相关监管规定继续做好信披工作,配合好香港联交所等机构的询问。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年初,许家印在恒大公司内部发布的《致全体恒大人的一封家书》在网络流出。据信中的内容显示,许家印对去年一年恒大集团的表现进行了总结,并表示:“2023年是恒大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千方百计保交楼的关键年。我坚信,只要全体恒大人齐心协力、永不放弃,努力拼搏、苦干实干,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做好全面正常施工、恢复销售、恢复经营等各方面工作,我们一定能完成保交楼任务,一定能偿还各种债务、化解风险,一定能开启涅槃重生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