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山东消费提振年”,激活释放有效需求,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通知》主要包括四部分,共40条政策举措,涉及强化大宗消费支撑、优化服务消费供给、培育新消费增长点、优化城乡消费环境四方面。
《通知》提到,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3万套(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有关单位出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同时,《通知》明确,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市可通过发放住房消费券、优化公积金贷款服务等,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开展群(团)购商品房给予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通知》要求,相关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为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山东省人民政府方面表示,支持各市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
对于此次山东提出的提振消费政治措施,中指院山东地产总经理袁彬彬分析表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房地产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租房提取的额度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居民通过各种方式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消费券可以有效刺激部分居民的购房需求的释放,对房地产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利于进一步建设集约化的城市,在当前房地产新形势下,有效预防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长期发展。
袁彬彬还提到,此次山东省人民政府提出的40条政治措施中关于房地产的相关内容更多是在在中央层面的指导政策下,对省内各个地市之前政策明确以及省内推广,整体效果有待于下一步实施细则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