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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居乐董事长陈卓林之弟陈卓贤辞任集团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职务

2023-09-15 21:05:31大公房产 作者:黄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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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9月15日晚间,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83)发布公告称,集团非执行董事及副主席陈卓贤因需要更多时间处理个人及其他商业事务已辞任雅居乐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职务。
  此外,公告中还提到,陈卓贤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垂注。

  资料显示,陈卓贤2005年8月至2014年3月28日止期间曾任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兼公司联席总裁。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10月10日止期间曾任非执行董事。2014年10月10日至2015年3月25日止期间曾任执行董事、董事会署理联席主席兼公司署理联席总裁。自2015年3月25日起,陈卓贤及陆倩芳各已获调任为公司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彼等并已辞任董事会署理联席主席及公司署理联席总裁一职。

  陈卓贤辞任后,雅居乐董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兼总裁及执行董事陈卓林、副主席及非执行董事陆倩芳、执行董事陈卓雄、执行董事黄奉潮、非执行董事陈卓喜先、非执行董事陈卓南、独立非执行董事郑汉钧博士GBS,OBE,JP、独立非执行董事邝志强、独立非执行董事许照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彭说龙博士。

  通过公告了解到,陈卓贤与陈卓林、陈卓雄、陈卓喜、陈卓南为兄弟,是陆倩芳的小叔。截至2023年6月30日,陈卓林、陆倩芳、陈卓贤、陈卓喜、陈卓南、陈思烺、黄奉潮及岳元为一致行动方,并被视为于合共约29.37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约65.55%。

  值得注意的是,6月20日,陈卓贤曾因帮助儿子创业被香港联交所通报批评。根据通告内容,2013年11月,陈卓贤以个人名义向其子提供1.8亿元的初始资金给其创业。到了2014年3月,陈卓贤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同时解除不竞争承诺。

  彼时,陈卓贤并未告知董事会有关其儿子的业务或其以个人名义向该业务提供资金之事。同时,陈卓贤仍在继续向儿子提供业务支持,包括20.7亿元有关资金和5.355亿元融资担保。于2019年,由陈卓贤之子陈思铭担任董事会主席的景业名邦在港交所上市。

  在与联交所的和解中,陈卓贤承认了其违规事项,并接受上市委员会向他作出的制裁及指令。联交所批评陈卓贤,及进一步指令陈卓贤于本纪律行动声明起计90日内完成18小时关于监管及法律议题以及《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培训)。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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