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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地产为抵债出售伦敦项目公司

2024-05-08 20:32:30大公房产 作者:黄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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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5月8日,富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已完成出售富力国际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相关事项。

  富力地产董事会宣布,完成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或(倘适用)获豁免,且完成已于2024年5月8日落实。于完成后,目标公司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及目标集团财务业绩不再综合入账本公司财务报表。

  据了解,目标公司主要资产是位于英国伦敦的两座大楼River Tower及City Tower,这是富力2018年从万达手中收购的“伦敦ONE”项目(又被称为伦敦“九榆树一号”)。该物业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共提供437个私人住宅单位,City Tower提供57套经济型住宅,River Tower内设一家酒店。

  2月6日,卖方富力地产(香港)有限公司(富力地产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London One Limited订立意向书,据此,卖方及买方同意于获得贷款人同意后10个营业日内订立最终协议。据悉,London One Limited为中渝置地创始人张松桥全资间接拥有。

  根据富力地产公告,于2023年9月30日,目标公司未经审核综合负债净额约为人民币48.13亿元(相当于约53.12亿港元)。经计及该物业于2023年12月31日的估值,目标公司未经审核综合负债净额约为56.08亿元(相当于约61.88亿港元)。

  富力地产方面表示,待进行最终审计,假设买方根据交换要约收取的全部现有票据将为8亿美元(相当于约62.47亿港元),可能出售事项的代价因此为8亿美元,预期本集团将实现可能出售事项的净收益约30.84亿港元,即有关最低代价与目标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值约31.63亿港元之间的差额,有关账面值为目标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负债净额61.88亿港元及待售贷款约93.51亿港元之和。

  根据最终协议,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待售股份及转让待售贷款,而买方将有条件同意收购待售股份及接纳待售贷款的转让。待售股份之代价1.00港元将以现金支付,而待售贷款之代价为买方根据交换要约将予收取之全部现有票据,所有该等现有票据的最低本金额将为8亿美元。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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