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12月24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发布关于签订《经营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显示,华发股份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华欣”)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竞选成为以下两项物业的经营合作单位: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十字门控股”)持有的“10-a#”和“10-b#”商业项目,以及珠海华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华瓴”)持有的华发香山湖畔苑商业项目。依据上述摘牌结果,华发股份拟与十字门控股、珠海华瓴分别签署《经营合作合同》。
具体来看,“10-a#”位于珠海市香洲区会展二路北侧、景秀四路东侧,“10-b#”位于会展四路北侧、景秀四路东侧。此次经营合作范围包括:商业建筑面积约5.44万㎡(其中:10-a#约2.58万㎡,10-b#约2.86万㎡),具体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停车场车位暂定704个(其中:10-a#有351个,10-b#有353个),具体数量按交付为准。
华发香山湖畔苑商业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东侧、梅华东路南侧。本次经营合作范围包括:商业建筑面积约3.5万㎡(不含邻里中心),具体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停车场车位暂定308个,具体数量按交付为准。
据了解,珠海华欣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竞选成为两项物业的经营合作单位,计划对项目进行开业筹备及开业后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开业筹备、招商管理、运营管理、营销推广、工程维保、物业安监管理等工作。中标价格为启动期开业招商费420元/㎡,经营合作期租金收入按照培育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阶段实行不同比例的分成。此次合作期限设定为10年,合作费用包括启动期开业招商费及租金收入分成比例随时间调整。
华发股份方面表示,此次交易有利于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公司商业地产运营水平,增厚公司商业地产运营收入,并增强商业项目协同效应,进一步为公司发展赋能。
此外,华发股份发布公告称,国资有权监管单位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已经同意华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华发集团参与认购华发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金额不低于实际发行金额的29.64%,且不超过27.5亿元(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