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2月28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豫园股份”)发布最新公告,对2023年7月拟出售金徽酒股份相关交易做出多项变更与补充。据悉,此次调整涉及交易期限和方式、投资收益的分配、支付安排、预警线及回购安排等条款。
根据公告,豫园股份(作为“甲方”)与济南铁晟叁号投资合伙企业(下称“铁晟叁号”,作为“乙方”)同意,原合同中“交易期限届满日”变更为2026年2月28日或者乙方卖出最后一笔标的股份的第二个交易日或者甲方受让铁晟叁号合伙企业份额的第二个交易日,以孰早发生日为准。原补充协议中的回购方式变更为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进行标的股份回购、受让铁晟叁号合伙企业份额等。
在此之后,铁晟叁号标的股份减持收益和分红收益抵扣顺序为:(1)根据原合同甲方应承担的标的股份(即豫园股份转让金徽酒5.0%股份)交易费用、缴纳税款;(2)甲方因违反原协议、原补充协议及本补充协议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款等款项;(3)支付乙方剩余投资收益,即乙方投资本金余额在剩余投资期间按照资金占用时间及原协议约定的基准净收益计算的投资收益总额扣减乙方已经收到的投资收益金额;(4)返还乙方投资本金;(5)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超额收益。
在此之前,铁晟叁号已于2024年12月20日将标的股份分红及标的股份已减持金额从乙方证券户赎回至乙方银行户,赎回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乙方自按照原合同支付首笔股份转让价款起至2024年12月20日的投资收益及税费约为4094.14万元。依据2025年1月10日双方的邮件确认乙方截止2025年1月20日应扣减的投资本金约为1905.86万元,经扣减后的投资本金余额约4亿元。
在铁晟叁号于2024年12月20日分配约4094.14万元投资收益及税费后,豫园股份同意支付每季度末月20号按照原协议约定的基准净收益支付季度投资收益、预付相关税费等。此外,双方确认并同意,就铁晟叁号于2025年1月20日扣减的投资本金约1905.86万元,豫园股份同意就此向其支付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不含当日)的投资收益及相关税费共计约12.1万元。
此外,自2025年3月1日至交易期限届满日,预警线调整为铁晟叁号剩余未赎回投资本金的1.2倍。当(持有的标的股份总市值+已支付的差补现金余额)/投资本金余额低于1.2时,豫园股份需按规定补足;高于1.2时,铁晟叁号需按规定返还补仓资金。
回购安排方面,按照规定,在交易期限届满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豫园股份及其关联方或指定第三方应按不低于21.6元/股回购剩余股份或购买铁晟叁号全部份额;期限届满日前,满足条件时也可提前回购,具体价格和清算结果依约定通知。
事实上,这并非豫园股份首次就上述股票交易进行合作条款变更。据了解,2022年下半年,豫园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酒”或“标的公司”)13%股权,上述交易于2022年11月全部交割完成,豫园股份计划继续减持5%以上金徽酒股票。于2023年7月,豫园股份与铁晟叁号签署了关于转让金徽酒5.0%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随后于2023年8月21日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补充协议”,原协议及原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原合同”)。
到了2023年9月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豫园股份转让给铁晟叁号的金徽酒5%股份已经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此外,大公房产注意到,日前,豫园集团宣布,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5年不超过12.13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40%-5.60%,债券代码“25豫园01”(242519.SH),按面值平价发行,起息日为3月10日,兑付日为2027年3月10日,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
根据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豫园股份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亿元到1.5亿元,同比预计减少95.06%到92.59%;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亿元到-20.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