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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创始人车建兴被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2025-05-13 22:37:11大公房产 作者:嘉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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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5月13日晚间,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美凯龙”)发布公告称,接到公司董事车建兴家属的通知,于近日收到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电话通知,对车建兴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
 

 
  红星美凯龙方面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组织架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由公司董事长李玉鹏在此期间代行总经理全部职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车建兴曾用名为车建新,为红星美凯龙创始人、原实际控制人。其于1990年12月创办常州市红星家具城,且于1990年至1994年担任总经理;1994年6月创办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且于1994年至2007年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于2007年创办红星美凯龙的前身上海红星美凯龙家居家饰品有限公司,于2007年至2023年8月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担任董事、总经理。
 
  同时,车建兴自2007年4月起开始,担任红星美凯龙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今年的2月8日,中国财政部曾发布公告,对20户企业、25名企业有关负责人,以及8家会计师事务所、84名注册会计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其中,红星美凯龙将部分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资产错误地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例如,子公司杭州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的房产,以及子公司红星美凯龙环球(北京)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的房产,均因不能单独出售而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条件。
 
  由于该错误导致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多计投资性房地产24.75亿元、递延所得税负债4.06亿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4.26亿元、所得税费用5615.56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5亿元,同时少计固定资产8.52亿元、累计折旧4.06亿元、主营业务成本2886.52万元。
 
  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给予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公司原单位负责人车建兴被罚款2万元,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世昌被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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