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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乐家居遭股东“清仓”,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2023-09-07 13:35:39大公房产 作者:嘉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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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9月7日,我乐家居先后发布关于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以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9月6日,我乐家居发布公告显示,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计持股2244.04万股,合计持股7.1124%。

  截至2023年9月6日收盘,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数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0.0013%。期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44.04万股,减持比例7.1124%,并买入4200股。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公司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规定。
  因此,上交所对我乐家居及相关股东提出两点监管要求。一是要求我乐家居立即同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减持情况,并向我部回函中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同时,立即自查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二是请我乐家居董监高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大股东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规范自身减持行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在知悉上述减持情况后,向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下发立案告知书,其中提到,因涉嫌超比例减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我乐家居相关股东立案。
  受该事件影响,9月7日我乐家居股价波动明显。据了解,自2023年8月28日至9月6日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其股票累计上涨幅度为114.21%,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上涨幅度为3.07%。但截至9月7日午盘,我乐家居股价维持在17.4元/股-16元/股。
责任编辑: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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