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11月23日,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
公告显示,福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佳商管")因物业服务协议纠纷,向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起诉被告红星美凯龙、大连星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琴商管")、车建兴,涉案金额约为1.41亿元。
据悉,该案件涉及2021年3月8日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福佳商管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请求判令红星美凯龙、星琴商管承担解除合同违约金约1.14亿元等。目前,该案件进展为"一审待开庭"。
另外,公告中还提到,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远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上海洛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天颢置业有限公司、常州远弘置业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告请求判令上海远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3亿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罚息、本金罚息,本息合计4.49亿元;判令红星美凯龙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该案件进展情况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8日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远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洛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远弘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5亿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红星美凯龙表示,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大公房产注意到,于11月22日,红星美凯龙披露关于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11月22日,红星美凯龙合并范围内新增到期未能偿还的债务总额为3.839亿元,此次违约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目前正在协商中。
对于违约原因,红星美凯龙表示,收行业周期性下行的负面影响,叠加宏观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的不利变化,公司新增融资受限,流动性出现紧张,未能按时兑付本息。
事实上,红星美凯龙的业绩情况也不容乐观。财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红星美凯龙实现营业收入达86.75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3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68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合并范围内到期未能偿还的债务总金额为12.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