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规定,车辆在夜间和能见度低的情况下行车,司机必须启亮车头大灯,假如被发现没有遵从的话,警方有权根据违例事项罚则进行票控。
虽然有例在先,但不少驾驶者依然不自觉地堕入法例陷阱。很多人会问:如何界定应该在什麼时候开灯?中间是否存在灰色地带?其实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只要看看天文台网页上的每天日出和日落时间,大家就有所依从,而警方也是根据这个时间作为执法标準,中间并无灰色地带。至於何谓能见度低,则有争议空间。即使如此,大家为安全着想,也应该尽量亮灯行车,况且很多新款汽车已经加设了日间行车灯,大家就更应该好好利用。
何以依然有不少人忘记亮灯行车?最大原因是大意,但除此之外,部分车辆在启动引擎之后,仪表灯亦会跟随亮着,这时候就会让驾驶者以为已经亮灯,其实这是设计上的误会,所以建议大家如果座驾属於这种设计的话,就最好检查一下头尾灯的按钮是否亦已启动,以免招致无谓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