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两地海关签署了《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关于开展智慧海关建设合作安排》,并将“一单两报”定为重点合作项目之一。双方其后分别于今年2月及10月推出粤港货物“一单两报”及其扩展项目,涵盖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出两地的货物。
为实现扩展“一单两报”项目,两地海关日前于深圳湾口岸及香园围口岸试行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计划,并获3间企业支持参与。相关企业透过“一单两报”将货物资料递交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其后资料会在加密后自动推送至港方“道路货物资料系统”,企业可透过“道路货物资料系统”直接获取货物资料,以完成办理本地报关手续。参与试行的企业均表示“一单两报”的功能不但可确保两地货物的申报资料内容准确无误,并有助企业节省申报所需的时间及人力,降低运作成本。
现阶段,经所有陆路口岸从内地进口到香港的货物均可使用“一单两报”进行申报。香港海关亦会继续和国家海关总署紧密合作,进一步扩展“一单两报”的涵盖范围至从香港出口到内地的货物,以全面覆盖两地陆路货物通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