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忠斌透露,法院依法对3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80名涉案被告人判处了刑罚,以熊才祥为首的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38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2人重伤、11人轻伤、部分群众债台高筑等严重后果;以廖海滨为首的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57起,造成2人重伤、8人轻伤等严重后果;以乔曙光为首的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19起,非法买卖手枪子弹,造成3人轻伤,3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人民法院对廖海滨、熊才祥、乔曙光分别决定执行24年、22年和20年有期徒刑,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决定执行或判处,1年9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对廖海滨、熊才祥、乔曙光还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乔曙光禁止其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物流运输服务行业。
张忠斌表示,法院对涉黑案件坚持从严惩处,对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该判处重刑的依法重判,坚决打掉嚣张气焰,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他续称,未来法院将突出打击重点,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庭宗族势力、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并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