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4日至5月23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7月2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市场监管总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党组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
从此次通报的内容上来看,对巡视组反馈的上轮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措施,市场监管总局党组细化具体整改任务,与本轮巡视新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全力做好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处置工作。
药监局自7月23日至8月9日,派出45个检查组,对全国现有45家疫苗生产企业(不含长春长生公司)开展全面彻底的风险排查,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判定标准,排查结果显示,现有在产企业的疫苗品种生产正常,未发现影响疫苗质量安全的问题,将增强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风险控制。
8月1日,药监局会同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成核查组赴湖北,对2017年发现的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处置工作开展核查,认定该公司未按生产规程操作,地方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对事故的处罚没有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从严从重,行政处罚偏轻,药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督促企业进一步整改,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监管部门责任、落实补种措施。
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暴露出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审查把关不严、失察失责等诸多漏洞,2018年8月17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药监局党组也向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深刻检查。目前,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后续处置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在公布整改情况的同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公开了联系方式,欢迎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电话010-88652326,010-88651859;
邮政信箱:北京市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邮编:100820;
电子邮箱:gszjxf@saic.gov.cn。
本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