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深圳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办事大厅\大公报记者郭若溪摄
近年来,中央公布一系列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和生活的措施,其中一项便是扩大公积金缴存主体范围,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可以与内地职工一样,缴存、提取公积金、申请相关住房贷款等,与内地人享有同等权利。深圳市于2017年6月发布新版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增加港澳台和外籍人士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内容。近日,深圳市公积金中心首次为香港居民发放了公积金贷款50万元人民币。根据最新数据,截至今年12月27日,共有2389名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在深圳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中港人2169名。
住房公积金是内地的一种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它属于职工基本福利“五险一金”中的“一金”。目前内地僱员的住房公积金每月供款比例介乎月薪5%至12%。若港人作为内地公司僱员自愿选择供款,那么其僱主就需要和僱员等额缴存,所缴金额悉数属于僱员。这笔款项可储起买楼,并享有低息;也可根据政策提取,用于支付房租、物业费、装修费等;若港人决定离职后回港,亦可全额提取,是非常利民的措施。
可贷公积金帐户余额14倍
据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已享受公积金贷款的这名香港户籍职工,于2017年9月在深圳开设公积金帐户并一直保持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良好纪录。今年8月该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达到在深圳市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的贷款申请条件。根据该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综合情况,该职工贷款申请已通过审批,获得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并已顺利放款。根据规定,普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是申请人公积金帐户余额的14倍,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自愿缴存 可投诉不缴单位
据了解,2017年6月1日,深圳发布新版缴存规定扩大了缴存主体范围,增加了港澳台和外籍人士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并明确了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和深圳职工一样,在深圳缴存公积金,并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
截至2018年12月27日,共有2389名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在深圳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中港人2169名;291名职工已办理1248笔提取业务,共计提取资金864.21万元;10名职工已申请公积金贷款,1人获得放款,9人在审核或等待放款中。
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港澳台和外籍人士是自愿缴存,如果有企业拒绝为港澳台员工缴存公积金,该员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诉,申请企业进行补缴。“而从目前的办理量来看,一方面绝大多数在深圳就业的港人并不知晓这一政策的利好,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并未给其港澳台和外籍职工办理缴存业务。”
目前,无房职工每月可提取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5%用于租房;已购房职工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此外还可每月申请提取40%的月缴存额用于支付物业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其他住房消费。同时,为最大化精简业务流程,深圳直接取消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租赁合同及票据,职工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通过公积金中心与市产权登记部门联网核查,只要确认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就可通过多个渠道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