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跨越伶仃洋,串联起三地一小时生活圈。大桥岛隧工程项目总工程师林鸣在珠海工作十年,亦爱上这座海滨城市。“我不仅自己在珠海买房,还动员身边的亲戚朋友来这裏买房。因为,我对珠海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珠海有很好的环境,未来大有可为。”
“百岛之市”珠海,是珠三角城市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而它作为经济特区中的“生态担当”,当之无愧。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八月通报,七月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排名中,珠海位列第一,这是今年珠海“三连冠”。
区别於其他经济特区,珠海在城市化发展走出了一条独特的路径。1980年,珠海在经济特区城市中率先完成城市总体规劃,并首次着重提出“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1992年,珠海首开先河,率先提出环境保护“八个不准”。
1998年,珠海拥有地方立法权后,通过的首部法规就是《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同年,一口气揽下国内外3项殊荣。多年的坚守,使得珠海生态文明建设成为被推崇的“绿色城市样本”,也跻身全国唯一一个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遊胜地四十佳”的城市。
特区发展的上半场,珠海没有走一条拚环境、拚资源、拚速度的传统发展道路;而以生态文明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共进,代表创新、环境及未来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