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有15个副省级城市,分别为:深圳、广州、成都、杭州、南京、宁波、青岛、济南、西安、大连、长春、厦门、渖阳、哈尔滨以及武汉。与一般城市相比较,副省级城市的优势主要体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劃方面。据《瞭望》报道,国务院等主管部门将副省级城市视为省一级计劃单位,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劃上,副省级城市政府已经拥有相当於省级政府的职权。因此,在享有的政策和资源方面具有较多的优势,要素集聚性和规模化效益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