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排查,确诊病例李某某,为江苏省无锡市某某集团员工,主要从事摄影营销培训,于5月1日从辽宁省营口市经大连飞至合肥(据初步了解,李某某在大连曾接触入境人员);5月2日在六安市某某影楼开展培训。确诊病例张某某就职于该影楼,近期一直没有离开安徽,在李某某培训期间,张某某曾经听课,并与李某某共同就餐。
情况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合肥、六安两市迅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流调追踪、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毒等工作,并向有关省、市发出协查通报,后续相关情况将及时发布。
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