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部分网络主播“以次充好”的销售乱象,日前,全国政协委员宋亚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建议以行政规定的形式,要求进行直播“带货”等行为的主体必须自行委托专业机构对其所推广的产品进行检测,并将相关资料交直播或广告平台备案,平台需审查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合规,确保产品在面向消费者前进行合格的监管,提振消费者对市场环境的信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直销、网红带货等业务迅猛发展,国家有关部门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市场监管措施。但这些规定和办法重点是对网络直播平台、销售模式、销售人员的管理,而对产品的质量、真实性等尚未实现有效的监管。造成了很多虚假宣传、以次充好、货不对版的问题,扰乱市场秩序的同时更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互联网直销行业发展迅猛且门槛极低,导致野蛮生长的现象,很多平台和个人通过直播带货堂而皇之销售‘三无’产品。而相关部门人力、时间有限,很难对所有直销平台的所有经营项目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宋亚坤表示,在这一情况下,通过引入民间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力量,可以有效的填补监管漏洞。
宋亚坤指出,去年“双十一”期间,浙江省消保委对淘宝、拼多多、京东、快手、抖音等平台直播带货的商品进行了抽查,总体情况是近四成商品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这个数据正是消保委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的结果,这些机构相对自然经营者具有更强的监管性和更高的专业性、权威性。“截止2020年底,我国获得资质认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共有48919家,这些机构具有强大的产品检测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如能将他们具备的专业检测资源推广至服务销售主播、广告代言人,将大大加强网络直播销售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