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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类特殊人群

2022-07-08 04:24:1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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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0岁以上长者

  70周岁及以上的年长者,确有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放宽1-2岁。

  2 14岁以下儿童

  在港无监护人的14周岁或以下儿童,前提是在港无人照顾,且有返内地必要。

  3 孕产妇及陪护

  孕产妇指生产完不到12个月的妇女以及需要带婴儿过关或怀孕的妇女。

  4 患长期病人士

  患有高血压、冠心病、肿瘤类等基础性疾病或重病,不适合集中隔离人士。

  5 滞香港留学生

  按照香港的隔离政策完成隔离后,再滞留超过5日的国外留学生。

  6 亲属病危人士

  直系亲属近期病危(去世)人士。需出示相关证明,由职能部门审核。

  7 赴法庭开庭者

  参加法庭开庭人士。需出示相关证明,由职能部门审核。

  8 赴重要考试者

  参加CPA、司法考试、教师资格证等重要考试者,需出示相关证明,由职能部门审核。

  注:1-4类特殊人士,为方便照顾,可额外申请添加最多3名同住人,要求必须为直系亲属。上述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曾祖父母、外祖父母,年龄性别不限。

  大公报记者 郭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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