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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隔阂/沟通协调 共同建立新规则

2023-09-20 04:03:4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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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港籍陪审员在审理过程中向被申请人代理律师提问。\新华社

  从专业的法律角度看,“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是一个庞杂的体系。在内容上,它包括了贸易规则、投资规则、知识产权规则、金融规则、税收规则和争端解决规则等;在形式上,它既有以条约形式出现的国际协定,也有以备忘录形式出现的文件。在规则形成机制上,既有通过双边机制建立的规则,又有通过多边机制建立的规则。

  “在‘一带一路’法治建设上,未来还要解决现有规则和创新规则之间的关系,既要遵守现有的国际法准则,还要在这个基础上改旧立新。”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表示,特别是要讲好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建设的故事和经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和质量。

  另有专家分析认为,创新和完善“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还应该积极对接新兴市场国家的贸易政策,与新兴市场国家结成紧密联盟,将这些国家的话语和制度融入中国对外经济政策中,共同引领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变革。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兼容已有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合理内核,又要改进和创新现有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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