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其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展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大公报记者姚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