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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就核污水排海达共识 确保中方独立取样监测

2024-09-21 05:02:3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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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中日双方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问题达成共识。图为3月6日从日本福岛县双叶郡双叶町拍摄的福岛第一核电站。/新华社

  外交部20日发布了中日双方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问题达成的共识,其中包括中方将在有效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的长期国际监测和参与国的独立取样等监测活动实施后,基于科学证据,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当日例行记者会上强调,中日双方达成共识文件,并不意味着中方立即全面恢复日本水产品进口。/大公报记者 马静北京报道

  特区政府研逐步放宽:按科学证据评核

  中日双方达成的共识还包括:日方欢迎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设立覆盖排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并将确保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有效参与其中以及这些参与国的独立取样监测、实验室分析比对得以实施。双方一致同意持续开展建设性对话,妥善处理涉及排放的关切。

  毛宁表示,中方同日方和相关国际组织前后进行了10多轮密集谈判和协商,经过不懈努力,达成所发表的共识。

  日擅自排海 中方始终坚决反对

  毛宁强调,第一,中方坚决反对日方擅自启动排海,这一立场没有变化。中方同日方发表共识是为敦促日方切实履行国际法义务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尽最大努力避免对环境和人体产生负面影响,有效防范排海的潜在风险。希望国际社会特别是利益攸关国同中方一起严格监督日方履行承诺。

  第二,由于现行相关国际机制的局限性,目前对排海开展的评估和监测是不全面的,缺乏透明度和可信性,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尤其是设立覆盖排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确保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有效参与其中,实施独立取样监测,才能得到全面、真实、有效的数据,确保排海风险可控。中日双方通过谈判已就此达成了一致。

  第三,如何妥善处置福岛核污染水,既是政治问题更是科学问题。中日双边共识为国际社会科学、有效、安全地处置核污染水打下了基础,是国际社会特别是利益攸关国共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第四,中方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输华,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有关规定采取的紧急预防性临时措施。中日双方达成共识文件,并不意味着中方立即全面恢复日本水产品进口,中方将会继续以世贸组织和中国法律法规为遵循,以科学事实为准绳,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在有效参与相关监测活动、实施独立取样并确认结果后,基于科学证据着手调整有关措施。

  毛宁表示,将与日方开展技术磋商,在中方提出的要求得到充分满足的前提下,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有关磋商结果和政策调整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20日回复表示,上述长期国际监测安排若能得到有效实施,将有助管理和降低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风险。环境及生态局会与内地和日本主管部门寻求更多相关资料,在保障食物安全大前提下,按照科学证据评核我们可否逐步放宽现时采取的预防措施。

  据此前报道,去年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事故污染水排海,海关总署当天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采取紧急措施,即日起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香港特区政府去年8月24日起禁止源自东京、福岛、千叶、栃木、茨城、群马、宫城、新潟、长野、埼玉这10个都县的水产品进口香港。香港食安中心加强检测日本食品,环境局每天公布食品、水域等辐射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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