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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化债“三箭齐发”

2024-11-09 05:02:19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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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 景

  全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

  截至2023年末:14.3万亿元

  GDP占比:67.5%

  (注:按照2023年中国GDP初步核算数126.06万亿元计算,考虑法定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后的全国政府负债率)

  4万亿元新增专项债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安 排

  从2024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

  用 途

  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6万亿元债务限额

  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

  考 量

  是党中央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确保经济财政平稳运行,以及地方政府化债实际等多种因素,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重头戏”

  审 议

  经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8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安 排

  2024-2026年,每年2万亿元

  用 途

  支持地方用于置换各类隐性债务

  效 果

  债务置换后将大幅节约地方利息支出,5年累计可节约6000亿元左右

  2万亿元棚改隐债

  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按原合同偿还

  (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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