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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结合/“僵尸企业”退场 促经营主体新陈代谢

2025-02-10 05:02:2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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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某商场在经营出现异常状况的店舖门口贴出告示,提醒顾客不要充值。

  10日正式施行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将为“僵尸企业”开辟退场通道,同时精准打击“职业闭店人”,两项举措疏堵结合,将有效促进经营主体“新陈代谢”。

  “僵尸企业”长期占用社会资源,阻碍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其存在往往导致职工利益受损、社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业内人士认为,《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僵尸企业”提供了退出市场的便捷通道,有助于盘活资源、防范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还引入了“另册管理”和“代为注销”两项制度,进一步便利了企业注销流程。“代为注销”即可以由该股东股权的全体合法继受主体或者该股东的全体投资人代为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相关事项,并在注销决议上说明代为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情况。上面两项制度既解决了企业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也提高了企业退出市场的效率。

  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出现的“职业闭店人”乱象,《实施办法》强调,“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相关证明材料“应当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验证核实”。显而易见,《实施办法》对登记机关的要求提高了,而且明确了申请人的法律责任。在此之后,职业闭店人像过去那样进行操作的难度提升了,其法律后果也更加显著。登记注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对“职业闭店人”恶意变更公司登记行为的精准打击,为后续加强对预付费消费领域的行业监管、防范“职业闭店人”利用公司登记便利化措施恶意逃废债务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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