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去年暑期,内地青年法律学生前往前海法院参观。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文雅靖受访表示,深港在司法实践上具有互补优势。“应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规则衔接挑战,应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充分考虑大湾区的特殊性,强化模式创新,在特定领域、特定平台进行率先突破,推动大湾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建设国际一流湾区。”文雅靖分析,首先是可在特定领域先行先试。
她认为,数字经济背景下,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不改变双方法律规则的基础上进行“硬件突破”,打造更多“一地两检”模式的制度创新模式;另一方面要紧抓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香港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契机,探索在北部都会区共建深港数字经济合作区,以问题为导向率先探索数字经济领域的共同规则,继而覆製推广到其他领域。
二是特定平台的持续开放。前海近年来把法治示范区建设作为前海改革开放的核心竞争力和主要驱动力,为深港法律合作提供良好平台。文雅靖建议,未来可在前海进一步深化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如进一步拓宽联营律所律师从业范围,允许联营律所受理和承办刑事诉讼事务、由联营律所中具有内地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承办,扩大香港律师发展空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