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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前局长苟仲文 涉受贿滥权被提起公诉

2025-05-08 05:02:3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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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被告人苟仲文利用担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苟仲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公开资料,苟仲文生于1957年6月,甘肃镇原人。2024年5月,官方通报其被查。同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苟仲文还被指“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随意决策,滥用职权”等。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召开会议,要求体育总局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刻汲取苟仲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淨化体育领域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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