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5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婚姻登记处迎来全市首对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新人。\中新社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简称《条例》)5月10日起施行,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婚姻登记也在“全国通办”受理范围,不再受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的限制。10日起,结婚便利性大幅提高,办理婚姻登记毋须再出示户口本。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当天,北京全市婚姻登记预约1700余对,其中涉及“全国通办”业务的约900对,较以往周末预约量有较大提升。\大公报记者 任芳颉北京报道
港澳华侨婚姻亦在受理范围
10日8时许,河北籍的于越先生和谷金泽女士在北京市西城区“领证”成功,成为北京首对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新人,“原本回河北来回需要预留一天多时间,现在凭一张身份证就可以搞定,办理过程只用了几分钟,整个流程非常方便快捷。”据悉,甘肃、辽宁等多地也推出配套措施,如甘肃完善在线线下婚姻预约服务,培训打造规范专业的婚姻服务队伍;辽宁实行婚姻登记全年无休工作制。
港人内地登记 需出示公证声明
新版《条例》取消了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的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的规定,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毋须再出示户口本。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即可申请结婚登记。而港澳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或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若双方当事人此前都是内地居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现在移居香港身份发生变化,该如何补领结婚证?民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若一方由内地居民变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双方可以向任意一个具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若一方变为外国人,另一方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需要到原结婚登记的机关、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关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机关申请补领。若双方均变为外国人的,可以调取结婚登记档案,但不可补领结婚证。
专家:统筹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兴镕表示,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且不再要求出具户口簿备受社会关注,此举给予当事人更大便利和婚姻自主权。《条例》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内容,则意味着婚姻教育将上升为政府层面的行政服务,承担婚姻辅导的群体会越来越规范,通过专业辅导帮助年轻人从根本上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此外,《条例》明确由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规划、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并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做好联网核对工作。数据库的建立也能有效发现并防范冒名登记、婚姻信息造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