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广东“12条措施”对中外企业一视同仁,港资企业亦可受惠。图为一家已经在广东落户的香港低空经济企业的控制中心。\大公报记者卢静怡摄
银行贴息贷款
•广东新增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年度银行贷款,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2000万元。
政府基金投资
•广东全省统筹资源整合组建超万亿元总规模的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每年促成100个以上投资合作项目。
外资进驻奖励
•对属于中国区总部、亚太区总部、事业部全球总部的给予最高8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外资研发奖励
•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其中属于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的,再叠加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600万元。
人才引进
•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每年吸纳超过100万的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来粤在粤就业创业。
服务企业
•对5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立首谈首报机制,防止招商“内卷”给企业带来困扰;对在粤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有事必到。
(单位:人民币)
来源:《广东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措施》)
大公报记者卢静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