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大公报》调查组年初推出《“卖猪仔”揭秘》系列专题,引起各界对东南亚电诈犯罪活动关注。
国家安全战略专家、西北政法大学非洲研究院副院长张金平在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表示,在澜湄六国合作(即“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方面,中国能够起到引领作用。他表示,未来中国应对不同国家可以采取不同的合作策略,以双边合作带动多边合作,最终实现与各国合作的机制化、常态化,并增强各国社会的参与度,推动成立区域性执法安全合作组织。同时,推动构建执法安全合作的利益补偿机制,发挥中国与周边国家已有国际组织的作用。此外,还要注意推动东盟和国际刑警组织等促进成立区域性执法安全合作组织。
扩大刑事司法引渡范围
在云南大学周边外交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任华看来,缅甸电诈园区不会一下子全部消失,残存的电诈团伙活动仍会对中国等地区国家的安全和各国公民财产安全仍构成潜在威胁。任华认为,对于澜湄六国合作,应重点加强执法安全合作。“现有的执法安全合作主要围绕特定案件的侦查开展合作。以这种个案协商的方式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严重依赖各国的合作意愿和积极性,未来还应拓展和深化在刑事司法自主等方面的活动,如在押人员的出庭作证、刑事诉讼转移和引渡等等。”任华表示,还应提升刑事司法协助和引渡范围与深度,以及协调各国政策监管差异,“特别是要协调各国政策监管差异往往成为中国与周边国家执法安全合作先导条件,是中国高度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