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在海南自贸港一站式飞机维修产业基地,机务维修人员对进境飞机进行检修。/中新社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后,财政部将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和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继续深化税制改革。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现行优惠政策,适时调整进口征税商品目录,进一步调整优化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积极研究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的相关税收政策,稳步推进销售税改革研究工作五个方面。
廖岷称,财政部牵头制定了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的税收政策,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全岛封关运作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用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取代此前的“零关税”商品正面清单。届时现有进口“零关税”政策将纳入封关后的货物税收政策一并实施,这样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制度体系将基本确立。
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表示,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下称《清单》)。《清单》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物品范围,有助于经营主体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
另一方面,《清单》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守牢生态环保底线等前提下,放宽了对部分进口货物的管理措施。例如对60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取消了进口许可证管理,覆盖约80%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实现该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大公报记者任芳颉、苏雨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