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商大会发布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下称《指南》),系统梳理中外企业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临时仲裁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程序规则及注意事项,为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操作指引。大会还举行了“粤港澳大湾区商事法律合作促进专题”研讨会,推动三地在法律合作与多元解纷机制对接与标准互认,促进完善“调解+仲裁+诉讼”一体化协同体系。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李虎表示,从跨境贸易、海洋经济到知识产权、投资合作,市场主体对“高效、便捷、可执行”的纠纷解决需求日益迫切。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指出,大湾区跨境商事活动需要一套适配的“纠纷解决生态”,包括建立大湾区调解中心;联合三地调解仲裁机构共同设立内地─香港─澳门联合调解机制,推动三地规则对接;构建“调解+仲裁+诉讼”闭环等。
香港调解联盟会长陆庭华分享了香港发展为“调解之都”的实践经验。在“一国两制”制度下,香港是高度自由经济体,与世界广泛接轨,在特区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香港通过系统培训,调解工作日益标准化、专业化,并通过各种活动将调解理念推广到社会各个阶层,使其成为香港多元解决争议的重要路径。\大公报记者李紫妍、卢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