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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你知/特殊和差别待遇

2025-09-25 05:02:3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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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基石,核心要义是“非完全互惠”,即发展中国家在贸易谈判中,可承担比发达国家更少的义务,以此弥补其参与全球竞争时的先天劣势,促进实质性的公平。

  例如,发达国家单向提供给发展中国家“更优惠市场准入”。一成员的发展中成员“身份”,与其在谈判中寻求特殊和差别待遇的“权利”是可分离的。\大公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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