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赵一存北京报道: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意见,旨在创新完善审判机制,持续推进国际商事审判提质增效。
意见明确提出,将积极利用中国多法域优势,支持依法选任符合条件的内地及港澳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作为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特定类型的一审国际商事案件,提升国际商事法庭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最高法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沈红雨在当日举行的发布会后回应大公报记者时表示,支持港澳人才担任人民陪审员已从此前在珠海、深圳等粤港澳大湾区地区扩大至先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的内地16个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此番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最高法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表示,这是首次发布系统谋划最高法国际商事法庭和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协同发展的规范意见。据了解,意见共15条,从优化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机制、完善案件管理机制等六个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