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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涉违“反垄断法”情况

2025-10-13 05:02:4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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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申报规定

  •根据“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高通在未完成申报程序的情况下完成收购,直接违反规定。

  损害公平竞争

  •市场监管总局在2023年评估时认为,这项收购虽未达到申报标准,但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Autotalks作为V2X芯片领域的领先企业,其技术整合可能影响车联网芯片市场的竞争格局,影响中国车联网芯片市场的公平竞争。

  漠视监管程序

  •高通在2024年放弃交易后,于2025年重启收购时未与监管部门沟通,也未履行申报义务,显示出对监管程序的漠视。

  大公报记者赵一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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